購置房產前,可要先想好房產證上的署名,如果開始署名太多,最后想要刪減,可就麻煩了。如若不是夫妻關系,署名之后再減名,可是會承擔一部分稅費的。

例子1:
如果夫妻間減名,免收契稅。若雙方仍為夫妻,可夫妻雙方攜帶產權證、夫妻身份證、戶口本、結婚證直接到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更名。
例子2:
如果是離婚減名字,免收契稅。二人攜帶法院終審判決書、雙方房本、身份證、離婚證明、戶口本直接去當地不動產登記中心進行辦理。

例子3:
若減名者為直系親屬,走贈與程序的話,僅需繳納契稅(稅率為贈與與份額的3%);走買賣程序的話,需繳納契稅(稅率為1-3%)、個稅(差額20%,滿五年僅有住房可免)、營業稅(全額,稅率為5.6%,滿二年普通住宅可免)。
例子4:
若是共有產權減名,走買賣程序的稅費包括:1-3%契稅,差額個稅20%(滿五僅有住房可免),營業稅全額5.6%(滿二年普通住宅可免);若是走贈與程序,則需要繳納3%契稅,營業稅與個稅用買賣。
所以買房不是名字越多越好,而是要慎重考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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